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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2年(1913),本境属榆林道。
  民国17年(1928),撤道,各县由省直辖。
  民国24年(1935),9月,延安南北各县分属国民政府陕西省第三、第二行政督察区。
  1944年,陕西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洛川,初领洛川、甘泉、宜川、富县、中部、宜君、6县,后领洛川、黄陵(1944年由中部县改称)3县及黄龙设治局。
  1948年3月~4月,人民解放军相继解放第三行政督察区所辖各县。
  1926年初,李象九、谢子长等创建中共宜川军队第一、第二特别支部;春夏,陕西省立第四中学(延安)建立中共延安特别支部。是为延安最早的中共地方组织。
  20世纪30年代,刘志丹、谢子长等在延安境内开展武装斗争,创建陕甘边和陕北两个革命根据地。
  1935年11月,称陕甘省和陕北省。
  1935年10月,中共中央长征到达吴起镇。
  1937年9月,陕甘宁边区成立,10月,成立延安市政府,直隶于边区政府。
  1942年始置吴旗县,属三边分区。同年11月,设延属分区,1月成立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辖延安市及延安、富县、甘泉、志丹、安塞、子长、延川、延长、固临10县(市)。
  1948年1月,陕甘宁边区设黄龙分区,辖洛川、黄陵、宜君、宜川、黄龙等10县;次年2月,增辖富县。
  1949年5月,撤延属分区,设陕北行政区,卫北行政公署驻延安,辖榆林、三边、绥德、黄龙4个分区及延安、延长、延川、子长、安塞、志丹、甘泉7个直属县。
  1950年5月,撤销陕北行政公署,成立陕西省延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辖延安、延长、安塞、志丹、吴旗、甘泉、富县、洛川、宜川、黄陵、宜君、黄龙12县。同年10月,改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延安专员公署。
  1955年5月,又改称陕西省延安专员公署。
  1956年10月,延川、子长划归延安专区。1964年,鄜(fu 富)县改称富县。
  1968年8月18日,成立延安专区革命委员会。次年9月,延安专区改称延安地区。
  1970年延安县析置延安城区(县级),1972年,延安城区改称延安市。全区辖1市14县。
  1975年8月,延安县并入延安市。
  1978年延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,延安地区行政公署成立。
  1983年9月9日国务院【国函字187号】批复:宜君县划归铜川市。
  1996年11月5日国务院【国函84号】批复:
  1.撤销延安地区和县级延安市,设立地级延安市,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宝塔区。
  2.延安市设立宝塔区,以原县级延安市的行政区域为宝塔区的行政区域。
  3.延安市辖原延安地区的安塞县、黄陵县、延长县、志丹县、洛川县、延川县、甘泉县、黄龙县、子长县、富县、宜川县、吴旗县12个县以及新设立的宝塔区。
  2005年10月17日民政部【民函278号】批复;2005年10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【陕政函128号】批复:延安市吴旗县更名为吴起县。
  2016年6月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延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(国函〔2016〕104号):同意撤销安塞县,设立延安市安塞区。